通化市委常委、梅河口市委书记王爱明等市领导到外地考察垃圾焚烧发电等环保项目
梅河口市市长张恒参加农村环境整治
王爱明、张恒等市领导参加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
河岸春光 金永涣 摄
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
环保宣传走进医院
风光旖旎磨盘湖
培育 刘胜华 摄
省级生态村一角
小小环保员 刘胜华 摄
接天碧叶美轮美奂 金永涣 摄
记者 江培山 通讯员 李维 孙洪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深邃的思考直面人民诉求,站在大历史、大文明层面,探索生态与文明关系,先后多次提到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人类文明发展规律、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最新认识,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在习近平总书记全新的生态文明理念指导下,5年来,谋篇布局,改革制度、抓铁有痕,中国正在探索一条超越传统模式的绿色发展道路。5年来,从城市到乡村,从大漠到水乡,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走进八月的梅河口,你会看见整洁宽敞的街道和感受到扑面而来清新的空气,此时正是荷花盛开的季节,不论是晨曦初上还是暮霭时分,那辉发河景观带里的一花、一亭、一桥、一石到处都是美丽的景致,会让你流连忘返,彰显出该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近年来,梅河口市坚持国家级卫生城、文明城、生态城、园林城、健康城“五城联创”,以扩权强县改革为契机,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始终将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加大环保项目投入力度,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治污防污不断取得新成绩,打造出一个功能完善、山水秀美、文明和谐的北方名城,绘就了一条具有梅河口特色的绿色发展道路。
科学规划,“五城联创”——
打造独具特色的美丽城镇
通化市委常委、梅河口市委书记王爱明多次在全市重要会议上强调:“要坚决贯彻总书记‘两山论’的思想,转变过去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悖的观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抓环境就是抓民生,就是抓发展,就是抓绿色发展,就是抓可持续发展”。王爱明同志要求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围绕水、空气、土壤等环保治理目标和任务,把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
规划,代表着一座城市的智慧远见。城乡发展,规划先行。近年来,梅河口市以中等城市建设为目标,确立了以“辉发河两岸为纽带,城乡绿化为主线”的城市绿地系统空间布局,先后完成了《梅河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梅河口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梅河口市老城区更新概念性规划城市设计》、《梅河口市农村危房改造设计图集》等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的同时,加强城市人文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出了创建国家级卫生城、文明城、生态城、园林城、健康城“五城联创”的奋斗目标。
在创建全国生态城和园林城建设上,该市先后编制了城市中心区绿地系统、景观风貌和辉发河水系等规划。以“一带、三区、多园、环网”为结构布局,以辉发河为轴线打造贯穿城市南北的集观光、旅游、休闲于一体的生态景观长廊,以五奎山风景区、西山和东山郊野公园为依托,以3处市级大型公园和4处区级小型公园为基础,形成了“绿地成网,水系成环”的综合绿地水网系统。尤其是建设了集防洪、灌溉、景观、植物园等于一体的辉发河景观带工程和长白山植物园景观工程,从而形成了“高低平台变换、观光回廊连接、古亭步石造景、堤上堤下呼应”的建设风格。
在创建国家卫生城中,该市把“创城”工作作为“全民工程”、“民生工程”放在首要位置,集中力量,全力攻坚,重点突破。经过几年来不懈努力,累计投资13亿元,全面实施老城改造工程,对老城区65条道路、5条龙须沟、292个居民小区及地下管线等附属设施进行整体改造,今年又实施了398个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围绕规划,不断加快新城建设步伐,先后完成了辉发河景观带、长白山植物园、梅河大桥、福民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10余项民生工程。建设水洗公厕47座、垃圾中转站34座。高标准实施了棚户区改造、暖房子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程。梅河口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市容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卫生满意度持续提升,今年6月被全国爱卫会正式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今年,该市又向全国文明城市发起了冲锋,现如今,走进梅河口街道社区,机关学校,就会发现创城宣传画遍布小区;开展“听民声、集民智、促创城、助发展,党群连心大走访”活动如火如荼;发放宣传资料、清理环境卫生、维护交通秩序,各志愿服务全面展开……在“创城”的同时,致力推进“大生态”建设,把生态理念融入城市建设、产业发展,致力打造一座功能完善、山水秀美、文明和谐的北方名城,实施了名城创建工程。启动了儿童公园、美食不夜城、温泉酒店、辉发河湿地公园、白鹭滩生态长廊、南湖公园、五奎山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厂扩建重点项目建设。
在绿化、亮化档次上求突破,城区绿化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为目标,实施见缝插绿、破墙透绿、规划建绿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城市绿地总面积达到987公顷,绿化覆盖总面积1050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3平方米,绿地率40%,主要街道绿化普及率达到100%。城区亮化基本实现无盲区、全覆盖,在亮点打造上,融合杭州G20、北京一带一路整体灯光思路和视野,结合梅河口现状,以梅河大桥及周边建筑、植物园腾龙阁为重点,用动态灯光形式表现城市的现代与人文、自然与历史。不仅丰富市民夜间生活,还提升了城市品位。素有“百湖之城、千库之县、万鹭之家、鱼米之乡”的梅河口,2016年获得了“美丽中国·最美城镇”的称号。
变单枪匹马为群策群力——
创新体制机制,开创常态化管理新局面
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从制度上来说,我们要建立健全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作用。”
2017年,梅河口市市长张恒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说:“要充分认识改善环境质量的紧迫性。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很关键,提高环境质量,是事关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全市上下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现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到创城的全过程,不断提升全市的生态文明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绿色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他还要求:“生态环保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工作,大家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保障,推动工作落实,扎扎实实抓好督查整改工作,为加快梅河口市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基于以上认识,梅河口市坚持高层推动,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变单枪匹马为群策群力,合成环保工作新合力。坚持制度建设,2013年以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梅河口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梅河口市辉发河流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梅河口市清洁空气专项行动方案》、《梅河口市清洁水体专项行动方案》等69份环保类文件,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35次。为形成环保工作合力,2016年6月,该市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同时,注重强化部门配合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国土、林业、公安等39个成员单位及24个乡镇街的职责,协调解决各类环境问题。改变了过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只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了市委党委领导挂帅、人大政协监督、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落实、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为解决环境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2016年5月在全市成立了24个生态环保所,在全市每个行政村和社区配备生态环境监督员,组建了一支拥有393人的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既是监督员又是联络员、宣传员、协管员、调解员的作用,在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成立1年多的时间里调解了80余起环境信访矛盾纠纷。
为强化环保监管,该市按照污染源数量、分布、监管任务等情况,将全市划分成24个监管网格,每个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实施分级监管,强化刚性执法。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破解执法难题、凝聚执法合力,实现环保、公安、检查院、法院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全力推动部门司法联动,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实现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无缝衔接。2017年上半年,梅河口市开展环境保护现场检查500余人次,共检查150多家企业,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个,约谈企业34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件,案件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起,实施查封扣押4个,限制生产案件1起,按日计罚案件1起,处罚到位金额121万余元,有效震慑了全市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把关,严格审批——
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
2016年1月5日,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这讲话内容的核心主题就是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从而,绿色发展理念成为五大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标志。
在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梅河口市严格履行“环境第一审批权制度”。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坚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的原则,切实把市委、市政府调结构促转型的战略意图,坚决有力的体现在环境准入上。主动服务对接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大项目,优先核定排放总量指标,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全程服务。建立公开高效、标准化的环评审批流程。制订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标准化、规范化,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审批”。积极推广打包审批管理。将同时段、同区域、同业主的民生项目实行打包环评,将多个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整合为一个环评报告文件予以审批,从而压缩审批时间,降低环评成本,提高审批效率。始终坚持“两个凡是、两个一律”,凡是影响生态环境的、凡是环评不达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一律不上。今年的一个刹车片项目,总投资近10亿元,由于该项目建成后将会产生重金属污染,环保部门拒批。近两年,梅河口市共审批新、改、扩建项目218个。其中,履行环境影响报告书19个,环境影响报告表97个,环境影响登记表102个。拒批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建设项目5个,完成建设项目验收20户,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科学治理,强化监管——
共享天蓝地绿水清的人居环境
着眼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行动,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共建共享天蓝地绿水清的人居环境。
在水环境治理上,该市编制完成《梅河口市辉发河水体达标方案》、《梅河口市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梅河口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及水质达标控制目标分解报告》和《梅河口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正在编制《梅河口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启动城区雨污分离系统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该项目总投资2000余万元,目前完成投资500万元左右。另外,投资200万元完成了市区排水管线清掏工程。启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到2016年底,城区污水管网总长度55.2公里,2017年上半年投资300万元,重点对福民新区、河东新区、上河湾小区、天城国际等雨污分流系统进行了完善,对原香墅、阳光花园污水收集系统中穿河管道泄露管网进行了改造,市建城区内基本杜绝了生活污水进入雨排系统直排入河现象。启动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在李炉乡建设处能力为600吨/天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开工,正在平整土地。投资8500万元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成使用后,污水日处理能力可达到5万吨,实现一级A标准。加强监管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采用异地安置的方式对水源地保护区内所有娱乐、餐饮、居民进行整体迁移,建立严密的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体系。目前,海龙水库已全部取缔了保护区内网箱养殖,完成水库周边地区移民264户,建立界碑60个,界桩1000根,防护网11.2公里,关闭饭店9户,清理垃圾1.9万吨,还林475亩。每年对水库水质进行全指标109项分析1次,连续3年来水质检测结果表明:目前海龙水库水质状况良好,符合国家饮用水源Ⅲ类水质标准。
在治理大气污染上,该市全面淘汰了煤炭、水泥、造纸等落后产能。编制了《梅河口市“退城入园”总体规划》,对建城区内重污染企业予以搬迁。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审核率达100%。制定出台了《梅河口市洁净煤替代散烧燃煤工作方案》、《梅河口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等文件。天然气气化率达77%。重点行业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改造。辖区内50个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已全面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实施小锅炉撤并改造,制定出台《梅河口市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方案》,2017年底前,将完成城区内83台燃煤散烧小锅炉撤并改造,采取主力热源和清洁能源替代的方式来解决生活供暖;坚决淘汰黄标车,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采取高额补偿的方式,将全市黄标车进行提前淘汰,预计到年底将全部淘汰1191辆黄标车;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全市取缔露天烧烤和要求大中型餐饮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来改善噪声、油烟扰民事件;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采取强力措施控制扬尘污染,主要街路机扫率达9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3.9%。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固化处理,集中堆放土方、砂石料全覆盖,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对建筑扬尘不达标施工场所,依法限期停工整改。对建城区实施绿化、美化、硬化工程等方式来控制污染扬尘;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划定建城区内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本市绕城环路外延1000米以内的全部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北至G202国道与绕成环路交会处,南至G202国道与绕城环路交会处,西至绕城环路,东至绕城环路。实施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计划日焚烧垃圾600万吨,将于2019年投入使用,工程建成后,会将全市所有垃圾进行焚烧发电。
在土壤污染防治上,该市坚持持续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全市现有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2个,2016年有121个行政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被省环保厅确定为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市。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编制了《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性工作实施方案》、《梅河口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梅河口市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方案》,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原则和目标,划定出本市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强化监管措施,实施土壤分类别、分用途管理。大力开展新一轮的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对辖区内37家重点企业信息进行认真核查,重点核了企业空间位置、行业信息和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最终确定将8家企业和3家尾矿库作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企业,布设点位155个。启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编制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方案,组织召开工作对接会,环保、国土、建设、农业等部门分工负责,收集资料,提供提图件,论证方案。
营造氛围,强化宣传——
让绿色发展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坚持环保为民理念,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为抓手,利用新闻媒体主渠道,坚守宣传舆论主阵地,传播绿色环保正能量,深入学校、融入社区,走入企业、进入机关,宣传绿色发展理念、播撒生态文明火种。
开展“党群连心大走访”活动,组织环保部门干部职工走进包保小区入户宣传创城知识和环保知识。举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图版展。2017年6月5日是第46个世界环境日,6月5日当天,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在政务中心一楼和站前广场举办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梅河口市委书记王爱明,市长张恒等领导参加了活动。王爱明等领导仔细观看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展板,认真了解全市开展环境宣传活动的相关事宜,王爱明在活动现场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保要先行,一定要加大环保宣传投入力度,努力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只是为了一块牌子,更是要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利契机,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让百姓更有获得感!”
持续开展环保知识“十进”活动。以2月2日“国际湿地日”、3月22日“世界水日”、4月22日“地球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9月16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10月6日“世界粮食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29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环境保护宣传日为主题,制定各个宣传日的主题宣传方案,深入“社区、企业、乡镇、学校、商场、景区、军营、饭店、医院、机关”展出图版,在人口密集的车站、广场发放文明公约、市民须知,设立咨询台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扩大环保知识覆盖面。
环保部门丰富载体扩大环保知识覆盖面。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多样化开展各种活动,举办“环保图版展”“社区环保知识竞赛”“环保文艺专题演出”“企业环保法律知识培训”“观看环保电影”“中小学生环保绘画比赛”“环保徒步行”等活动,联合教育部门、街道社区开设环保知识课堂。举办“小手拉大手”幼儿环保知识演讲朗诵比赛、幼儿环保时装表演;联合发改、卫生等部门举办全市企业《新环保法培训班》,发放《新环保法宣传手册》。向广大居民、在校学生、驻梅部队官兵赠送环保购物袋、发放环保知识宣传单和环保倡议书,充分利用墙报、广播、电视、电子屏幕和公交车站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开展具有深度的环境教育宣传,努力让不同群体领悟生态文明理念,参与环保、支持环保,倡导大家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生活。
近两年,梅河口市各部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环保购物袋25000多个、发放环保知识宣传手册5000余本,发放环保倡议书和宣传单30000余份。开设环保知识课堂50余次,征集“变废为宝”作品500余个,评选出参展环保绘画作品2000余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