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对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为进一步发挥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东丰县横道河镇农机站原站长徐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农机经销企业贿赂问题。徐强在担任横道河镇农机站站长期间,于2010年至2011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两户农机经销企业贿赂款共计1万元。徐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东辽县渭津镇正俗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文传、文书李勇兵为他人担名申购国家补贴农机具问题。2012年,张文传找到村文书李勇兵和村民车某,三人共同担名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马某开具购买农机具介绍信,致使马某购买3台国家补贴农机具后非法倒卖获利,造成国家损失24.6万元。张文传、李勇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辽县辽河源镇长治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富才为他人担名申购国家补贴农机具问题。2012年,张富才应林某请求,找到同村亲属李某为林某担名购买1台国家补贴农机具,造成国家损失11.3万元。事后,张富才收受林某好处费2万元。张富才还因利用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和国家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对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在明知违反国家政策的情况下,为他人担名申购、收受农机企业贿赂,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把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从关键环节入手,创新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运行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操作,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阳光”下健康运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快查快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涉嫌违法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责任追究,以铁的纪律推动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辽源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