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多举措并行 助推《车购税法》落地有声 厅局报道-政务在线 金作超 3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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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多举措并行 助推《车购税法》落地有声

2020-11-02 13:21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核心提示:

  2019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购税法》)正式实施,与此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相比,在征收范围、取消最低计税价格、新增免税项目、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方面进行了调整,这些变化大大便利纳税人。

  目前,《车购税法》已经实施一年多,其在长春的落地情况咋样?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时有哪些改变呢?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了解到,为确保新法落地生根,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对内加强培训夯实理论基础,对外做好宣传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多项举措确保了《车购税法》顺利实施。

  新法执行高效有序  

  针对《车购税法》内容,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组织全体干部特别是8个征收服务站一线工作人员学习,熟悉新老法条的区别,重点学习车辆征收范围、免税车辆征收范围等方面的内容,归集重点难点问题,规范政策答复口径和操作方法。

  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还通过征收服务站快展架、公告板、上门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辅导,针对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调整,对摩托车经销企业进行宣传;针对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问题,对汽车经销企业进行宣传;针对免税车辆征收范围的调整,对长春公交集团进行宣传。

  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还建立了与长春市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告知车辆购置税新旧法条变化,及时解决双方系统数据信息交互问题,确保纳税人顺利缴税,便捷注册,为新法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而《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相关问题的说明》,还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相关问题逐项细化明确,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基本流程表》《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操作指引》,细化了申报和退税的流程,确保新流程顺利上线。

  “《车购税法》实施后,尽管每天都是征期,征收服务站窗口工作量大,分局干部职工始终坚守在征管一线,主动开展优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做到政策告知到位、疑难解答到位、风险排查到位。”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注重把“最多跑一次”清单落到实处,设立党员示范岗,以优质服务提升纳税满意度,为纳税人排忧解难。

  新法实施落地有声

  据悉,自2019年7月1日起,电动摩托车、排量不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在《车购税法》实施后,无需再缴纳车辆购置税。此外,还有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也不属于应税车辆,因此也无需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申报。

  “《车购税法》实施后,虽然仍将车辆购置税的税率设定为10%,但取消了以最低计税价格计征税款的规定,而是按照纳税人买车时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来计算应纳税款。”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相关负责人称,《车购税法》的实施,对经销商而言,在进行正常促销活动时底气更足,纳税人购车缴税更为合理,减少了窗口人员工作压力和税务部门的投诉量。

  而在《车购税法》实施后,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全面取消,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更正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和公安交管部门之间实现电子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信息传输,减少了认证手续,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征纳成本,方便了纳税人。

  多管齐下 响应电子税务局上线

  2020年1月17日,吉林省车辆购置税电子税务局成功上线,自车辆购置税电子税务局申报功能上线以来,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多管齐下,响应“互联网+税务”号召,积极鼓励、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车辆购置税业务的办理,全面提升征收服务站现代化、便民化、人性化、智能化水平。

  针对车辆购置税电子税务局成功上线,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安排业务骨干进行精细化培训学习,确保业务骨干熟知操作流程并能准确指导纳税人进行业务办理,对征收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理论和上机操作培训,通过上机操作、业务考核等举措巩固业务学习,并以考促学巩固培训效果。

  同时, 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还建立外部培训计划,开展分类型、分层次的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的培训工作,分局对干部职工及58家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的4S店辅助办理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制定下发《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4S店辅助办理车购税操作指引》和《纳税人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办理车辆购置税的后续业务类型及操作方法》,确保根据纳税人类型制定合理培训方案,切实为纳税人“减负”。

  “在电子税务局使用初期,涉税事项使用率较低,我们在服务站增设电子税务局咨询辅导和体验专区,抽调业务骨干驻各站点对纳税人一一进行涉税业务指导,同时手把手对年龄较大的自然人进行辅导,确保其会使用、懂操作,缩短其办税时间,全面满足纳税人各项自助办税需求。”该负责人称,疫情期间,他们还为纳税人提供了“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在全省POS机出现故障时,启动应急模式,指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通过网上实现缴税。


稿件来源:长春日报 图片来源: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编辑: 金作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