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面启动 厅局报道-政务 吕宏文 27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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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面启动

2018-12-11 13:03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按照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吉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及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培训会要求,长春市司法局第一时间与长春市中法、长春市公安局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分工及各阶段重点任务,意义重大。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系统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近日,长春市司法局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上,长春市司法局局长梁向东强调从五个方面做好选任工作。

  梁向东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到司法改革实践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倾心尽力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人民陪审员法》扩大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明确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实施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真正负起责任,迅速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业务部门要具体抓,要落实好相关职能,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按规范操作,按计划推进。

  要统筹协调,明确自身职责。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推动选任工作顺利开展。

  要狠抓落实,稳步工作进程。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办法,加强工作保障和指导监督,切实把握好启动、实施、总结三个时间节点的工作内容,稳妥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2018年首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任务。

  要强化保障,扩大对外宣传。各县(市)区要加强与各单位预算的衔接配合,积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法委及财政部门的支持,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要加大《人民陪审员法》的宣传力度,将《人民陪审员法》纳入“七五”普法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等阵地,采取张贴标语口号等措施,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特色和优势,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认同,提高人民群众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梁向东还指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考验着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他希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任务。

编辑: 吕宏文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