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家“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窗口”实现便民利民目标 厅局报道-政务 吕宏文 275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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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一体化”

吉林省首家“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窗口”实现便民利民目标

2018-10-31 13:14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2018年7月10日上午,吉林省首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窗口”在长春市二道区司法局举行揭牌仪式。这标志着吉林省司法行政系统与吉林省各级妇联组织联手推进妇女儿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时隔三个月,“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窗口”发挥着哪些职能作用?推出了哪些便民特色服务?带着这些群众共同关心的话题,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采访了二道区司法局局长刘桂玲,让我们近距离感受下下“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窗口”的最新进展情况。

  记者:今年上半年,全省首家“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窗口”在二道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刘桂玲: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意见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加以保障,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为他们提供较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7月,在省司法厅、省妇联的指导下,我们与区妇联紧密配合,在二道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全省首家“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窗口”,标志着妇女儿童的法律服务工作又向纵深一步推进,通过窗口的设立,我们为妇女儿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符合援助条件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我们专门开设了心理咨询服务,为有需要的妇女儿童重塑积极健康的心态,重建生活的信心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对窗口的服务我们提出“三优先”的原则,即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优先指派,窗口设置以来,咨询量和法律援助案件量都明显提升,真正让这一弱势群体感受到法律的阳光温暖。

  记者: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窗口设在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我们知道今年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把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请介绍一下二道区是如何建设,发挥怎样的作用,未来你们的目标是怎样的?

  刘桂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反映到法律工作层面就是对良好社会秩序、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以及满足广泛的、多样的法律服务需求。建设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迫切需要。按照司法部的建设标准,在区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强力推进四级平台建设。建成高标准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发挥综合枢纽、指挥协调的作用。8个街镇司法所指导建立8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在49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同时实现了法律服务网格,由网格员反馈最基层的法律服务需求。我们适应新媒体需求,建立了49个法律服务微信群,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微信群已达到3000余人,咨询案件涵盖婚姻、继承、伤害、房产纠纷等多类别法律问题。

  为了使平台真正发挥作用,我们整合三支力量,聚焦三大服务领域。

  三支力量:一是以专业力量为主,二道区主持有143名律师,2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8名公证员,还有我们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二是以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为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任2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街镇2名。第三是社会力量为补充,也就是各街镇的司法专干、法律志愿者。

  聚焦三大服务领域:民众需求方面,每月15日公益法律服务日,一街镇一服务品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聚焦企业发展领域:在商会、企业家协会设立法律服务站,人民调解室,开展“123”工程活动,助力企业发展。聚焦中心工作,建立法律服务团队为“三大攻坚战”、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谈及未来目标刘桂玲信心满满:“按照司法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的要求,着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真正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戴梦 摄影 邱珮峰 摄像 褚新宇

  

编辑: 吕宏文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