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发布2018年春节消费警示 厅局报道-政务频道 张亮 2599803
有思想 / 有温度 / 有品质
省消协发布2018年春节消费警示 厅局报道-政务频道 张亮 259980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频道 > 厅局报道

省消协发布2018年春节消费警示

2018-02-14 09:24 | 来源: 吉林日报

  吉林日报讯(记者徐慕旗)春节将至,全省将迎来消费高峰。近日,省消协发布2018年春节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文明、理性消费。在消费过程中,注意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或消协组织举报投诉。

  在外预定年夜饭,就餐前一定要与酒店签订书面合同;不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应明确约定价格、用餐人数、菜品数量、就餐时间等重要信息。因对方原因取消或变更约定的,应明确违约责任。结账时,要仔细查看账单,确认无误后再付款,并保存好消费凭证。

  春节期间出行,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开出行高峰。购票时,要选择正规网络售票平台,不要随意打开陌生购票网站或链接。仔细阅读购票信息,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认退票、改票条件。购票成功后妥善保留购票信息。

  在外住宿时,要选择设施相对完善的正规宾馆。入住时要注意检查房间内安全设施,如门锁、插销、消防设施等是否齐全有效。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或妥善寄存。通过网络预定房间,要注意看清预定信息并及时确认,对网站的宣传和订单信息进行截图保存,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作为维权时的有效依据。

  购物时,应选择正规商场或网购平台。要将商品质量作为购买时的首选要素。理性面对促销活动,合理消费。

编辑: 张亮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