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日报讯(闫锡骏)自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吉林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先行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摆在全市工作的核心位置,14位市级河长分别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部署,18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形成了市委“一把手”亲自抓、党政“一班人”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单位部门层层抓的良好局面,有力地推进了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工作方案高标准谋划。我市在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级方案的基础上,科学规划目标、合理确定任务,市、县、乡三级工作方案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全部由党委和政府印发。方案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实施范围。全市所有河流全面实行河长制,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的228条河流独立设置河长,20平方公里以下的204条河流分别独立设置或与其汇入河流打捆设置河长。明确任务职责。制定了2017年、2020年和2030年工作目标,立足于白山实际,对国家的6项工作任务、省里的8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深化扩展,制定了10项主要任务,落实了7项保障措施,明确了河长制办公室、各级河长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共管共治。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河”的工作机制,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了部门河长制实施方案。确保河长制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覆盖,做到了与国家政策对接、与河湖现状结合、与相关规划统一。
组织架构多层次布局。全市总河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6个县(市)区均实行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的双总河长制。按照分河分级、分段、分左右岸原则,全市设置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其中鸭绿江、浑江和松花江3条跨境、跨省、跨地区的主要江河实行五级河长制,45条跨地区、10条治理任务较重的河流实行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其它河流分别设置了县、乡、村“三级”或乡、村“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全市共设省级河长3人、市级河长14人、县级河长76人、乡镇级河长280人、村级河长641人,形成了五级联动,河流全覆盖的河长制体系。14位市级河长在巡河中,解决了河道垃圾、非法排污、侵占河道、畜禽养殖污染、非法采砂等5个方面36个问题。全市共落实巡河员913人,保洁员924人,巡河员已全部上岗开始巡河。市、县、乡三级河长制落实了办事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夯实了河长制管理工作基础。
制度政策全方位设计。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白山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及共享制度》、《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督办督察制度》、《市级验收制度》、《考核问责办法》6项工作制度,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了《白山市河长制工作规则》,同时为加强上下游、左右岸、部门之间的整体联动及促进各级河长、巡河员和保洁员履职尽责,市、县两级先后出台了《市河长制部门联动制度》,《鸭绿江市级河长联席会议制度》、《七道沟河县级河长联席会议制度》等12项制度,在水源保护任务方面出台了《白山市西北岔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各项政策制度的建立,可确保河长制工作始终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督查考核严监管落实。市委督查室、市委深改办、市河长办多次对各县(市)区河长制工作、河道环境整治开展督导检查,对各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形成工作报告,反馈给市总河长、市级河长和各县(市)区总河长,加快了河长制工作的推动落实。多次召开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研究部署河长制督查、考核工作,召开现场办公会,落实河道综合治理等措施,确保了河长制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各县(市)区分别对所辖乡镇(街道)开展了11次督导检查,完善了基层河长制工作体系。通过政府网站、河长制公示牌等宣传平台,公示了河长制实施方案、成员单位职责、各级河长名单和监督电话。提高了河长的责任意识,加深了部门的担当意识,增强了群众的参与意识,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强化河长制考核结果运用,将河长制考核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达到查找问题、明确责任、促进工作的目的,切实推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职能部门高效率联管。河长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高效率推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的措施,形成了治水管水的工作合力。
投资12471万元,开展“一江十河”综合整治、鸭绿江与松花江堤防建设;投资4801万元,治理4条城区内河黑臭水体;投资6130万元,开工建设城乡垃圾收集站;投资3300万元,对城镇污水管网、5座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建设;投资786万元,开展全市河道绿色廊道建设,投资130.1万元,开展珍稀濒危物种增殖放流活动;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4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加速推进,以上项目的实施,为提升水质、改善环境、修复生态奠定了基础。
综合执法宽领域共治。结合环保督查,市河长办组织开展了全市河道环境整治、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捕捞及保护水源地等5次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开展了18次专项行动。全市共清理垃圾11.45万吨、清理河岸厕所90处、煤泥沉淀池10处、搬迁拆除23处畜禽养殖污染源、取缔63处非法采砂场、封堵65处排污口、查处37起非法捕捞案件、投放垃圾箱2277个、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安装了标志牌和隔离网。全市共查处16起破坏河湖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涉河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宣传培训多渠道开展。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进展等内容,制作河长制专题片定期在白山电视台滚动播出;在公路、河道等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制宣传标语及河长制公示牌,引导全社会形成“齐心支持、合力参与、共同监督”的治水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