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日报讯 记者李秀薇 20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长春商标受理窗口暨商标质权登记点启动仪式在市工商局举行。即日起,我市市场主体可到市工商局(景阳大路1199号)一楼工商服务大厅办理商标注册及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业务。
此前,我市市场主体办理商标注册及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业务,需赴北京。长春商标受理窗口暨商标质权登记点启动后,企业在“家门口”就可办理这两项业务,而且商标注册成本大幅降低。以前,企业到北京办理商标注册,需负担商标代理机构800元至1000元的代理费以及相关人工费用,现在在“家门口”申请一个类别受理商标注册费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服务项目,本类中每超过1个另加收30元)。
近年来,按照全市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的总体部署,在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实施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目前,我市有效注册商标达49136件,同比增长23.93%,占全省总量的44.85%;现有驰名商标42件、吉林省著名商标302件、长春市著名商标390件,地理标志7件。我市企业商标品牌价值不断提升,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贷款累计已达5.03亿元。截至目前,我市共落实商标扶持资金4975万元。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受理窗口的设立,是我市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必将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商标注册的积极性,促进商标注册总量增长,提高企业商标运用、保护能力,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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